一、北京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
1、《营业性演出许可证》副本(或《演出场所备案证明》副本、《个体演员备案证明》);
2、演员名单、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《营业性演出许可证》副本;
3、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,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;
4、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(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、演出名称、演出地点、演出日期),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;
5、场地证明:演出举办单位(个人)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(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、演出名称、演出日期);
6、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或者《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》;
7、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、看台的营业性演出,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、应急疏散预案,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、消防批准文件;
8、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: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,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;
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;
舞蹈、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;
戏剧、曲艺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;
9、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。所有复印件要标明与原件相符,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。
二、北京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
(一)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:
(1)办理申请表。准备申请表及公司情况说明,包括公司名称、注册地址、注册资金、公司性质、股东构成、经营范围、经营期限等信息。
(2)提交相关文件。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文件。
(3)提供演出经纪人员信息。至少提供三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演出经纪人可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进行资格认证。
(二)外商投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:
(1)提交申请表。申请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、合作、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应当提交申请表。
(2)提交相关文件。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章程等相关文件。
(3)提供人员信息。提交董事长、副董事长、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、委员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,并至少提供三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