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:餐饮服务许可证,地下空间备案,排水许可证,特种行业许可证,卫生许可证
北京市连锁餐饮店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流程、十年经验办理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从事食品生产、食品流通、餐饮服务等活动,必须依法取得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经营。未取得许可证的,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。同时,国家实行“先照后证”制度,即申请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前,必须先办理《工商营业执照》。
目前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根据经营的业态和场所面积进行区分:
业态主要分为:预包装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销售 特殊食品销售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 自制饮品品制售
这些业态下面又分很多小项今天就不做过多的赘述,只从大的业态方面介绍
经营场所面积为:150平以下小餐饮店;
150平到500平的中型餐饮;
500平到3000平的大型餐饮,
3000平以上的特大型餐饮;
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条件
1.有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带有“餐饮服务”字样
2.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
3.房间布置合理有相对应的独立厨房,水池,出餐口等
4.对于从事生食、冷食、糕点、自制饮品的还要有对应的专间
5.涉及地下室的要有地下空间备案
. 食品销售经营者
商场超市、便利店、食杂店、食品贸易商、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、网络食品销售商
2. 餐饮服务经营者
普通餐饮:(特大型餐饮、大型餐饮、中型餐饮、小型餐饮、微型餐饮)、中央厨房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
3. 单位食堂
学生食堂、托幼机构食堂、职工食堂、工地食堂、其他食堂、(含集体用餐配送、含中央厨房)